税务总局开始核查新三板资本利得

税务总局开始核查新三板资本利得

读懂君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的核查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

  近日,有不少新三板投资人接到了征收交易资本利得税的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投资人截图证明交易买进、卖出的情况,并及时于公司所在的当地税务局进行申报。

  但至今为止,对新三板资本利得的确认也尚无明确界定,“做了10次交易,9次赚了钱,第10次亏光了。收不收税?怎么收?浮亏是否可以抵扣?”不断有投资者发出类似疑问。

  读懂君从相关方面了解到,股转公司已经注意到该问题,正在解决该问题。

  新三板的资本利得税来了?

  税务总局的核查文件让一些新三板投资者有些惊讶。对投资者来说,数年的交易时间里并未缴纳过因二级市场资本利得的税费。实际上,目前新三板的税收政策中,针对资本利得的部分仍是空白。

  一位律师事务所的人士表示:“在此之前,中国大陆没有开征独立的资本利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有相应的课税规定,也就是说资本利得之前一直并入企业所得税中了。”

  至于新三板税收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明确指出: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而我国目前的税收法规中,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规定等多个文件明确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印花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征免政策。

  但是对于挂牌公司或是新三板投资者因在新三板市场转让所持有的股票获利如何缴税至今并未出台明确的政策。事实上,市场长期以来也认为此项税种不适用于新三板市场。

  与此同时,对于目前尚未有明文规定的局面下,各地的税收政策并不统一。在此前读懂君报道《广东税务局发文,筛选新三板交易500万以上未申报事项》的文章中,市场人士普遍解读认为:此次税务总局核查的范围,并未包括所有新三板市场的二级市场交易环节,而是指向比较明确就是针对高收入、高净值纳税,具体而言指500万及以上的交易。

  近期,北上广各地已经开始了核查和反馈的工作。但根据了解的情况,此次各地核查后发现的疑似案例数量并不多。以广东省为例,有媒体报道,目前广东全省的疑似案例仅有不足20例,且分布比较分散。而如西北多个地区辖区内几乎没有相应的案例。

  而此次核查行动,意味着相关税收政策将很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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