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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股份行成立网络金融联盟 宣布账户互认互联

邦投条7月28日快报,在行业发展大潮和监管政策的裹挟下,中国的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自发组织了一场拥抱互联网金融的“集体行动”。

7月28日,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合发起“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正式宣布银行间账户互联互通。这也是对央行2015年12月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的落地。

据首任联席主席行中信银行行长孙德顺介绍,联盟银行的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客户手续费;联盟间账户互认实行免费,资金互通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有效降低成员行的运营成本。

此外,他还强调了联盟成员间的平等原则,对待新的参与者,将不设置门槛,不设置歧视条款,不设置差异化合作方案,依靠产品、服务的不断创新,实现公平竞争、良性发展。希望联盟间以账户为基础实现连接,为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搭建一个安全规范的共享平台。

这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2015年12月25日,央行下发针对银行账户监管的《通知》,允许银行为存款人开立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其中,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通知》还规定:银行应于2016年4月1日在系统中实现对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的有效区分、标识,并按规定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

浙商银行一位中层人士向腾讯财经举例称,该联盟成立后,持有A银行Ⅰ类账户的客户,可以去B银行开设Ⅱ、Ⅲ类账户,意味着客户即使没有B银行的借记卡账户,也可以投资B银行的理财等金融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

据招商银行副行长刘建军介绍,目前,联盟成员行已经全部在系统中实现对I、II、III类账户的区分标识,借助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放开了银行账户验证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行《通知》下发后,2016年2月25日,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银行就举行了“加强账户管理,推进普惠金融”的联合签约,宣布对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的境内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对客户5000元以下的境内人民币网上银行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以降低客户的费用支出。

令人玩味的是,五大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选择了小范围打通账户,但两个“派系”却没有互通。在一位接近央行支付结算司的人士看来,五大行和12家股份行的账户数量不在一个量级上,如若合作,意味着五大行的客户资源将让渡给股份行,“所以只可能在一个相对平衡的范围内选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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