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经营利润计划
1、直接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
饭店计划期经营利润=∑(某营业项目计划收入-某营业项目计划营业成本-某营业项目计划营业费用-某营业项目计划税金)
2、因素测算法。一般可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基期经营利润。其计算公式为:
基期经营利润=基期1~3季度实际经营利润+基期第4季度预计经营利润
第二步,测定各项因素变化对经营利润的影响。其计算公式为:
接待量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接待量按基期价格计算的某项营业收入-基期某项营业收入)×基期经营利润率]
价格变化增减经营利润=∑(基期接待量按计划期价格计算的某项营业收入-基期某项营业收入)×(1-税率)]
成本费用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饭店营业收入总额×(计划期成本费用率-基期成本费用率)
税率变化增减经营利润=∑[计划期某项营业收入×(计划期税率-基期税率)]
计划期经营利润总额=基期经营利润+或-计划期上述各项经营利润增减额
饭店信用期限
增量利润=(新增收入-新增变动成本)-(增加应收帐款的信贷费用-坏帐损失)
=(新增收入×边际利润率)-(增量投资×利率)-(营业收入×坏帐损失率)
产生应收帐款所需增加的资金即增量投资=原先营业收入由于收款期变化成为应收帐款所需增加资金+新增营业收入部分应收帐款所需增加的资金
=(平均收款期的变化×原先日均收入)+(新的平均收款期×日均增量收入×变动成本率)
饭店营业成本
饭店营业成本=餐饮部成本 +商品进价成本+商品进价成本+车队的营业成本 +洗涤部成本+其他成本
商品进价成本=商品进价+进口税金+购进外汇差价+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
饭店营业收入
饭店营业收入=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客房收入+餐饮收入+洗衣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长途电话服务费收入
计划期客房总接待能力
计划期可供出租客房总间天数=客房数×计划期天数
年度客房营业收入
年度客房营业收入=可供出租客房总间天数×预计客房平均出租率×预计平均房价
计划期餐厅总接待能力
餐厅餐位总数=餐位数×餐次×计划期天数
收入费用率
收入费用率=(餐饮费用/餐饮销售收入)×100%
餐厅实际接待量
餐位利用率=(就餐人次/餐位数量)×100%
餐厅收入
餐厅收入=餐位数量×报告期天数×餐位利用率×人均消费额
人均消费额=餐厅营业收入/就餐人次
餐饮经营利润
餐饮经营利润=餐饮营业收入-餐饮营业成本-餐饮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餐饮利润=餐饮营业收入×(毛利率-税率)-餐饮营业费用
=(餐位数量×报告期天数×餐位利用率×人均消费额)×(毛利率-税率)-餐饮营业费用
客房用品储备额
额房用品储备额=∑(某种用品日均消耗量×单价×储备日数)
一次性用品日均消耗量=客房间数×平均出租率×单间配备量
多次性使用日均消耗量=(客房间数×平均出租率×单间配备量)/单件用品平均使用日数]]
储备日数=在途日数+验收日数+整理准备日数+供应间隔日数+保险日数
某种用品供应间隔日数=最合理的加工生产批量/该种用品日均消耗量
客房出租率
客房出租率=计算期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可出租客房数量×计算期天数)×100%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旅店每月总成本/全部可供出租房间总面积(平方米)×30)×客房面积(平方米)
客房出租价格
客房出租价格=客房成本 /(1-毛利率)
客房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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