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P2P网贷信披指引 交易信息应每月向公众披露

银监会发布P2P网贷信披指引 交易信息应每月向公众披露

在“824网贷新规”公布一周年之际,银监会于8月25日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批指引),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具体事项等信息提供依据。

随着此指引的公布,银监会在网贷行业制定的包括“暂行办法”、“备案指引”、“存管指引”、“信批指引”在内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历时一年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


银监会要求,已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暂行办法”及“备案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实际上将影响合规和备案。

在“信批指引”中,银监会着重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前向公众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信息,包括: 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以来的累计借贷金额及笔数、借贷余额及笔数、累计出借人数量、累计借款人数量、当期出借人数量、当期借款人数量、前十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最大单一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及笔数、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收费标准等。

此外,银监会还着重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包括:

第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六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第二,项目基本信息,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简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年化利率、起息日、还款来源、还款保障措施;第三,项目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第四,已撮合未到期项目有关信息,应当包含借款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借款人逾期情况、借款人涉诉情况、借款人受行政处罚情况等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银监会此次发布的信息披露指引有几个特点:

第一,重视风险相关信息的披露。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风险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利于出借人更好的进行风险判断。不过,这显然会提升平台的信息获取成本,对平台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对关联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由于网贷行业中,关联方借款一直是个争议地带,甚至被认定为自融。在银监会的信息披露指引中,明确要求披露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并对于关联关系进行了明确定义,关联方借款可能并未被禁止。

第三,对信息共享提出挑战。信息披露指引中,平台需要披露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六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贷平台借款情况等,平台获取这些真实的数据,特别是在其他网贷平台借款情况,需要行业建立完善的网贷借款人信息共享系统。”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在银监会发布“信批指引”之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2016年10月发布了行业自律层面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由于该文件对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例如逾期率等敏感信息)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方面,当时便被称为“史上最严”行业信批标准。

然而,这项自律标准施行以来,信批信息的真实性却备受质疑。记者查询该协会的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站发现,截至目前,有82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该网站进行信息披露,但超过半数的平台所披露的项目预期金额和数量均为0,不符合金融市场规律。

银监会此次发布具备法律效力的“信批指引”,是否能够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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