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半年报“大限日”新三板公司乱象频出

【新三板】半年报“大限日”新三板公司乱象频出

10月31日,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划定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宽限日期大限。如果挂牌公司当天仍无法披露半年报,就可能会被股转系统处以“极刑”——摘牌!

在报告发布上患有严重“拖延症”的数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当天奏响了不同的悲欢曲目:两家公司被股转系统强制摘牌;远特科技(834535)等三家公司主动申请摘牌。另有三家公司,如ST鑫秋(832268)等虽“踩点”在最后一天发布了半年报,却遭遇了主办券商不予认可或者董事投反对票的尴尬局面。

对此,某大型证券公司投行人士认为,主办券商对督导企业的半年报不认可,说明其半年报的内容有瑕疵。

“大限日”演三大乱象

在10月31日的半年报披露“大限日”,相关新三板公司可谓乱象频出。有的公司,管理层与主办券商打起了“嘴仗”,主办券商对公司财报不予认可;有的公司,在财报披露前一天才将之交于主办券商审核;还有的公司,主办券商根本来不及对其财报进行起码的审核,但公司仍然执意发布财报。

乱象一:主办券商与公司“唱反调”

ST鑫秋虽然赶在10月31日出炉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可主办券商似乎对这份报告并不满意,双方态度大相径庭。

,ST鑫秋于10月31日上午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通过了对半年报的审议议案,但因为已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同时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中则表示,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股转系统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不过,ST鑫秋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对公司这份报告却存有较大异议,并快速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在公告中称,在审核半年报过程中,针对主办券商多次提出的审核意见,ST鑫秋无法提供相关说明及文件资料;对主办券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ST鑫秋也未进行全部修改或完善。ST鑫秋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部分披露事项前后矛盾,相关报表数据难以勾稽、存在披露财务数据错误情形;2016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据较2015年年度报告期末数据差异较大。

中泰证券最后给出结论,ST鑫秋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通过主办券商审核,主办券商对ST鑫秋披露的2016半年度报告不予认可。

为进一步了解详情,记者拨打了ST鑫秋的对外公开电话,但对方表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不在,无法介绍相关信息。

乱象二:董事不保证财报真实性

ST鑫秋主办券商与公司“唱反调”,同样在10月31日才迟迟推出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新绿股份(834632),则是自己人和自己人杠上了。

当日,新绿股份召开的董事会虽然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报,但是9位参会董事中,有3位投了反对票,还有一位弃权。

实际上,新绿股份在披露的半年报中声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对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及相应余额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性,理由是由于过去公司管理层变动等众多原因,采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人员队伍不稳定,库管环节、收发货过程中出现严重管理脱节现象,公司内控管理未达目标。

新绿股份还在半年报中表示,公司现正持续进行内部财务核查,预计在年底前完成财务自查工作,故存在调整半年报财务数据的风险。

为了进一步了解详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新绿股份董秘,但公司董秘表示,他上任没多久,公司情况暂时不方便透露。

对于这份连内部董事也不甚认可的报告,新绿股份的主办券商海通证券也及时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称收到新绿股份半年报的时间是10月30日,因此仅能对其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内容的一致性作出基本复核,并对新绿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作出相关基础审查工作。海通证券表示,如有半年报审核的未尽事宜,主办券商后续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风险提示,并向股转系统报告。

乱象三:主办券商来不及审查

与海通证券还有一天的审核时间相比,金洋新材(832490)的主办券商似乎时间更为紧迫,根本没能来得及对金洋新材的半年报进行有效审查。

金洋新材也是在10月31日才披露的半年报。其主办券商安信证券于当晚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在半年报的审核过程中,金洋新材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也未对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进行充分解答,主办券商无法完成对其半年报的审查工作,但是公司坚持披露该半年报。在此情况下,安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数据显示,2016上半年,金洋新材实现营业收入997.62万元,同比减少12.26%,净利润亏损680.71万元,同比减少20.38%。因在8月31日前无法顺利披露半年报,该公司股票已经于2016年9月1日起暂停转让。

3家公司主动申请摘牌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以上三家公司在“大限日”披露了半年报,但是还有五家新三板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半年报。10月31日晚间,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众益达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终止相关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

这已是股转系统第二次使用强制摘牌手段。今年6月底,朗顿教育和中成新星就因未按时披露财报,股转系统首次将这两家公司强制摘牌。

股转系统规定,被强制摘牌的公司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挂牌公告,如果存在股东诉求及相关安排的,也应一并披露。股转系统还特别提醒被摘牌公司,应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

另外,股转系统公告表示,远特科技、佳和小贷、昌盛日电等三家未及时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此前已经向股转系统申请主动摘牌,股转系统正按规定履行审查程序。

“无论是强制摘牌,还是主动申请终止挂牌,都与上半年一些摘牌公司的情况同出一辙。”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认为,按现有政策制度,二级市场股东面对新三板企业摘牌,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要么继续当公司的小股东,要么被迫接受摘牌公司抛出的处置方案。他表示,“对于有过市场交易、存在二级市场外部股东的企业摘牌,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正当权益一直未有规范性实操方案,希望管理层能加快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步伐。”

业内:财报难产说明内部治理不完善

除了前述ST鑫秋等三家公司外,优诺股份(833794)和时空客(831335)也是在赶在“大限日”才披露了半年报。

“半年报迟迟发不出来,说明公司内部治理不完善,尤其是在财务核算上,可能出了一些问题。”某资深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虽然这些公司在最后的期限内完成了半年报的发布任务,但从券商的风险提示看,这些半年报的财务数据可能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公司拒不改正主办券商提出的整改意见,那就只好寄希望于股转系统来处理。

某大型证券公司投行人士认为,主办券商对督导企业的半年报不认可,说明公司半年报的内容有瑕疵。虽然信息披露是公司的义务和权利,主办券商不能阻止,但可以发公告说明自己的判断和态度。如果公司拒不改正,主办券商可以根据业务规则继续发布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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